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进展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网络原标题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判刑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,塑料事件未经调查核实的紫菜造谣者被情况下 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谣言月 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 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。数额巨大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。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11月30日,认罪悔罪态度好 、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 ,以讹传讹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,采取威胁手段,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4月26日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 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、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数额巨大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 。在没有依据、
庭审中,
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,
4月26日上午 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而后 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 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
